淘汰落后产能通知近日将正式印发 钢铁焦炭列入调控

时间:2013-12-31 21:18:30
       从刚刚落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,记者得悉国家权威部门表明将依照中央精神,执行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,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造,坚决筛选落后生产能力。
 
  在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陈述的意见和主张》中,国家发展变革委表明,下一步,将依照中央精神,执行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,坚决抑制产能过剩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造,坚决筛选落后生产能力:
 
  一是加强市场准入办理。严厉钢铁等产能过剩职业项目审批,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耗、环境保护、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,对多晶硅等新兴产业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准入规范。
 
  二是加强产业政策与财政、环保、土地、金融政策的协调合作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鼓舞当地推进兼并重组和筛选落后产能作业。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处理,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中止土地供应,不得发放贷款。鼓舞企业经过技术改造使过剩的产能在一些新的范畴发挥新的效果。
 
  三是加强信息引导。进一步做好职业产销局势的监测、分析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信息发布,引导社会和企业的出资行为。
  国家发改委的陈述介绍说,近来,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又审议经过了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筛选落后产能作业的告诉(送审稿)》,以电力、煤炭、钢铁、水泥、有色金属、焦炭、造纸、制革、印染等职业为要点,断定了今明两年筛选落后产能的要求和方针使命。这一告诉将于近来正式印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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